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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彰、动员,海曙今年文明城市创建要做好这十件“事”

海曙发布 2019-05-04

今天下午,海曙区召开2018年文明城市创建表彰暨动员部署会,表彰了2017年获得省、市级荣誉的先进集体,交流文明建设工作经验,并对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。



会上提出,海曙区要深入开展好文明创建十大行动,推动海曙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迈上更高台阶。


1

文明出行行动

以区交警大队为主,牵头实施三项举措:推动形成各行其道、守法合规的文明交通秩序;提升农村文明交通整体水平;引导广大市民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。

2

文明旅游行动

以区旅游局为主,抓住“教育引导、志愿服务、记录追责”三个环节持续推进,着力打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,强化教育引导、强化志愿服务、强化记录追责。

3

文明礼仪行动

以区教育局为主,按照全市“与礼仪牵手,携文明同行”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方案的总体要求,做好文明礼仪宣讲、文明礼仪校园行等活动,进一步形成“文明有礼、文明有序、文明有我”的社会礼仪风尚。

4

文明施工行动

以区住建局为主,着力强化核心区、城市出入口等重要功能区块各类工地建筑围挡的集中整治,确保全区围档公益广告超过广告总数的30%。

5

文明物业行动

以区住建局为主,结合“三改一拆”“两路两侧”“四边三化”“四清一修”等工作,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、法制化、信息化、精细化、品质化,打造物业服务业的“海曙名片”。

6

文明餐桌行动

以区商务局为主,积极探索餐饮节约的新途径、新方法,推动餐饮节约活动常态化。一要注重教育实践。二要注重宣传引导。三要注重结合拓展。

7

文明网吧行动

以区文广新局为主,通过开展“文明示范网吧”评比活动,树立网吧业内经营标杆,规范和提升全区网吧的经营管理水平,推进网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。

8

文明路段行动

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主,参照“河长制”探索建立“路长制”管理模式,建立健全责任书签订、责任牌公开、信息化管理等工作制度,全力整治主干道杂物乱堆、无证设摊等不文明行为。

9

公益广告宣传

由区文明办牵头,针对目前一些单位还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、工作推进不平衡、精品力作不多的瓶颈和短板,强化制度保障,加大刊播力度,推进公益广告宣传持续深入开展。

10

文明窗口行动

由区文明办为主,抓氛围营造,努力建成一批具有代表性、示范性的公共服务窗口文明单位。抓督办机制。确保区级以上公共服务窗口文明单位创建率逐步实现“全覆盖”。


根据《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(县城、城区)和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的通报》(浙委发(2018) 4号),海曙区5个村被评为省级文明村,5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。


2017年度省级文明村


古林镇茂新村

龙观乡桓村村

龙观乡龙溪村

集士港镇翁家桥村

集士港镇董家桥村


2017年度省级文明单位


宁波市亚太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

宁波市海曙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

宁波市海曙区国家税务局

宁波市皎口水库管理局

宁波市周公宅水库管理局


根据《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争创全国文明城市“五连冠”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行政奖励的决定》(甬政发(2018) 18号),海曙区10家单位荣获集体嘉奖:


争创全国文明城市“五连冠”

表现突出集体


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

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海曙大队

海曙区集士港镇政府

海曙区高桥镇政府

海曙区石碶街道办事处

海曙区西门街道办事处

海曙区南门街道办事处

海曙区鼓楼街道办事处

海曙区白云街道办事处

海曙区段塘街道办事处


摄影:张立

微信责编:王杨乐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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